1.實驗室廢液處理原則:對高濃度廢酸、廢堿液要經(jīng)中和至中性時排放。對于含少量被測物和其他試劑的高濃度有機溶劑應回收再用。用于回收的高濃度廢液應集中儲存,以便回收;低濃度的經(jīng)處理后排放,應根據(jù)廢液性質確定儲存容器和儲存條件,不同廢液一般不允許混合,避光、遠離熱源、以免發(fā)生不良化學反應。廢液儲存容器必須貼上標簽、寫明種類、儲存時間等。
2.實驗室廢液處理處理方法:
含汞、鉻、鉛、鎘、砷、酚、氰的廢液必須經(jīng)過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實驗室處理方法如下:
注意事項
1).盡量回收溶劑,在對實驗沒有妨礙的情況下,把它反復使用
2).為了方便處理,其收集分類往往分為:a)可燃性物質b)難燃性物質c)含水廢液d)固體物質等。
3).可溶于水的物質,容易成為水溶液流失。因此,回收時要加以注意。但是,對甲醇、乙醇及醋酸之類溶劑,能被細菌作用而易于分解。故對這類溶劑的稀溶液經(jīng),用大量水稀釋后,即可排放。
4).含重金屬等的廢液,將其有機質分解后,作無機類廢液進行處理。
處理方法
1).焚燒法
①將可燃性物質的廢液,置于燃燒爐中燃燒。如果數(shù)量很少,可把它裝入鐵制或瓷制容器,選擇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燒。點火時,取一長棒,在其一端扎上沾有油類的破布,或用木片等東西,站在上風方向進行點火燃燒。并且,必須監(jiān)視至燒完為止。
②對難于燃燒的物質,可把它與可燃性物質混合燃燒,或者把它噴入配備有助燃器的焚燒爐中燃燒。對多氯聯(lián)苯之類難于燃燒的物質,往往會排出一部份還未焚燒的物質,要加以注意。對含水的高濃度有機類廢液,此法亦能進行焚燒。
③對由于燃燒而產(chǎn)生NO2 SO2 或HCl 之類有害氣體的廢液,必須用配備有洗滌器的焚燒爐燃燒。此時,必須用堿液洗滌燃燒廢氣,除去其中的有害氣體。
④對固體物質亦可將其溶解于可燃性溶劑中然后使之燃燒。
2).溶劑萃取法
①對含水的低濃度廢液,用與水不相混合的正己烷之類揮發(fā)性溶劑進行萃取,分離出溶劑層后,把它進行焚燒。再用吹入空氣的方法,將水層中的溶劑吹出。
②對形成乳濁液之類的廢液,不能用此法處理,要用焚燒法處理。
3).吸附法
用活性炭硅藻土礬土層片狀織物聚丙烯聚酯片氨基甲酸乙酯泡沫塑料稻草屑及鋸末之類能良好吸附溶劑的物質使其充分吸附后與吸附劑一起焚燒
4).氧化分解法(參照含重金屬有機類廢液的處理方法)在含水的低濃度有機類廢液中,對其易氧化分解的廢液,用H2O2 KMnO4NaOCl H2SO4+HNO3 HNO3+HClO4 H2SO4+HClO4 及廢鉻酸混合液等物質,將其氧化分解。然后,按上述無機類實驗廢液的處理方法加以處理。
5).水解法
對有機酸或無機酸的酯類,以及一部份有機磷化合物等容易發(fā)生水解的物質,可加入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鈣, 在室溫或加熱下進行水解。水解后,若廢液無毒害時,把它中和、稀釋后,即可排放。如果含有有害物質時,用吸附等適當?shù)姆椒右蕴幚怼?/span>
6).生物化學處理法
用活性污泥之類東西并吹入空氣進行處理。例如,對含有乙醇、乙酸、動植物性油脂、蛋白質及淀粉等的稀溶液,可用此法進行處理。含一般有機溶劑的廢液,一般有機溶劑是指醇類、酯類、有機酸酮及醚等由C、H、O 元素構成的物質。對此類物質的廢液中的可燃性物質,用焚燒法處理。對難于燃燒的物質及可燃性物質的低濃度廢液,則用溶劑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處理。再者,廢液中含有重金屬時,要保管好焚燒殘渣。但是,對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質(即通過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質),其稀溶液經(jīng)用水稀釋后,即可排放。含石油動植物性油脂的廢液此類廢液包括:苯、已烷、二甲苯、甲苯、煤油、輕油、重油、潤滑油、切削油、機器油、動植物性油脂及液體和固體脂肪酸等物質的廢液。對其可燃性物質,用焚燒法處理。對其難于燃燒的物質及低濃度的廢液,則用溶劑萃取法或吸附法處理。對含機油之類的廢液,含有重金屬時,要保管好焚燒殘渣。